“山寨”灭虫产品被查处
近日,四川一批冒用老品牌的“山寨”灭虫产品被查处。9名涉案人最终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,被判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对应商品,并分别赔偿版权人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6000元。
近十几年来,很多老品牌灭虫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,但同时,一些不良生产商就此动起了歪脑筋:用极其相似的图文标识混淆消费者,从而赚取不义之财。近日,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11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,其中9件案件涉及侵犯生产家用蚊香、杀虫剂等产品的浙江某实业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这起系列案件的原告为浙江某实业公司,该公司为三个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,核定可在蚊香、烟精、杀虫剂等第5类商品上使用。经长期经营使用,上述注册商标先后被确认为浙江省著名商标、中国驰名商标,但因一次偶然,该品牌发现,自家商标竟被被人冒用。
四川宜宾中院审理认为,9被告销售印有与原告浙江某实业公司注册商标相似标识的灭虫产品,且该产品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类商品,极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会和混淆,他们的销售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最终,宜宾中院判决9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罚款处理。
康雅杀虫公司在此提醒市民:一些假冒伪劣除虫产品不但没有效果,而且对人体的不良影响也难以预估,购买杀虫产品时一定仔细辨认是否为“山寨”产品。需要正规、高效的灭虫、除四害产品可咨询广州灭虫服务热线:020-87648182 手机:13352832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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